作者jiasingcheng (商標打人~*)
看板i-enterprise
標題《分享》創業的同時別忘記申請商標註冊!!
時間Wed May 2 16:22:47 2007
※ [本文轉錄自 toberich 看板]
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讓我有很多機會認識自己創業的大老闆。而最近遇到的幾件委託案
,都是商標被惡意搶註的爭訟案,讓我感觸良多,也寫出來和大家一同分享。
其中一件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師大路附近的某知名餐廳(基於保護客戶立場,無法公佈店
名),陳老闆某天憂心忡忡的打電話給我,說他經營了十幾年的店一直都沒有申請商標,
最近其店名竟被某股東的妹妹給搶先註冊商標了,怎麼辦?我聽了以後愣了一會,雖然我
已經打了無數件的商標搶註案,但商標爭訟的過程實在是曠日費時,對客戶而言更是痛苦
的煎熬,於是我在電話另一頭緩緩的告訴陳老闆:『和解吧,先跟對方試行和解,看看能
不能花一點錢把對方的商標買回來。』
陳老闆略顯吃驚,於是我進一步向他解釋道,雖然提起商標爭訟(評定→訴願→行政訴訟
)有機會撤銷對方的註冊商標,把商標給搶回來,但一場官司打下來,不但耗費時間,且
勞民傷財,又訴訟結果勝敗未卜(端視我方可以提出多少證據而定),所以我才會建議先
跟對方和解看看,若對方肯主動把註冊商標自行撤銷或移轉給你,那是最好不過了,若對
方不肯的話,再走商標訴訟這條最後不得已的路吧。
之所以會有這麼深的感觸,是因為即使到了資訊發達的今天,仍然有許多的創業者或老闆
還是不知道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一直要等到自己的商標被別人給搶先註冊了,或自己研
發的技術(或專利)被他人侵犯了,才想要事後亡羊補牢,卻往往為時已晚,或事倍功半
。以後我若有空閒時間(最近案子太多很忙),再陸續把商標及相關智慧財產權的基本常
識介紹給大家,俾免創業者重蹈前人的覆轍,自己辛勤努力的成果最後竟拱手讓人,則甚
為可惜!!
《轉載自商標註冊達人部落格。網址:
http://jiasingchang.myweb.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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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公平交易的舞台上,智慧財產權是要角。
它被仿冒、被侵害。它為競爭伎倆穿針引線,以合法掩護非法。
它是法院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常客。
※ 編輯: jiasingcheng 來自: 211.78.134.153 (04/30 18:14)
1F:推 jerrylintw:我最近正打算創業開飲料店,很受用的好文,怎麼沒人推呢~ 04/30 21:22
2F:推 priorart:商標保護很重要 但這邊大部分都是剛創業的年輕人 幾千塊 04/30 21:29
3F:→ priorart:也是錢 建議商標申請自己來 不懂可以去智慧局問服務櫃檯 04/30 21:31
4F:推 priorart:也有板友自己辦的心得可參考(為多數板友考量而擋人 04/30 21:38
5F:→ priorart:財路,尚請原PO見諒不予計較!) 04/30 21:40
6F:推 jerrylintw:請教原PO,我的店名有中文+日文,可以ㄧ起申請商標嗎?3Q~ 04/30 21:50
7F:推 a012:想請問如商標是自己設計,卻被他人搶註,是否適用著作權法? 04/30 22:04
8F:推 jerrylintw:對了,我的店名是:嘟嘟喫茶店,可以申請商標嗎? 04/30 22:03
9F:推 jiasingcheng:TO jerrylintw:依商標法規定,文字商標無論是中文或外 04/30 22:33
10F:→ jiasingcheng:文,都是可以申請商標註冊的,但你的店名"嘟嘟喫茶店", 04/30 22:34
11F:→ jiasingcheng:其中的"喫茶店"三字係日文,中文意思是"飲料店"之意, 04/30 22:34
12F:→ jiasingcheng:係服務本身的說明性文字,故必須聲明商標不專用,這部 04/30 22:34
13F:→ jiasingcheng:份比較複雜,有機會再專文詳論;又,剛剛幫你商標檢索結 04/30 22:34
14F:→ jiasingcheng:果,已有人在飲料類別註冊"嘟嘟"二字,雖然跟你的飲料 04/30 22:35
15F:→ jiasingcheng:店並非相同類別,但有類似組群的問題,仍有可能被審查 04/30 22:35
16F:→ jiasingcheng:員以近似商標為由駁回申請,故建議你宜改個名稱申請註 04/30 22:35
17F:→ jiasingcheng:冊較妥.以上意見,提供給你做參考.^^ 04/30 22:35
18F:推 jiasingcheng:O a012:自己設計的商標卻被他人搶註,是可以主張侵害딠 04/30 22:42
19F:→ jiasingcheng:著作權,並於判決確定後請求評定撤銷該商標,但訴訟程꜠ 04/30 22:45
20F:→ jiasingcheng:序很曠日費時,且變數很多(舉證責任問題),故還是建議 04/30 22:45
21F:→ jiasingcheng:有任何商標就應儘速申請註冊,避免嗣後不必要的訟累. 04/30 22:46
22F:→ jiasingcheng:以上意見,提供給您做參考. 04/30 22:46
23F:推 jiasingcheng:TO priorart:古諺有云:擋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要小心! 04/30 22:55
24F:→ jiasingcheng:開個小玩笑,末見怪!!我很忙的,以目前的案件量,做到五 04/30 22:55
25F:→ jiasingcheng:月底,不眠不休都做不完,所以不是來拉客滴,不用想太多 04/30 22:56
26F:→ jiasingcheng:了@@~~ 04/30 22:57
27F:推 tatame:嗯 好分享~ 05/01 01:22
28F:→ tatame:不過jiasingcheng別放在心上 這個板太常出現置入性行銷 05/01 01:22
29F:→ tatame:謝謝你的心意啦~~ 05/01 01:23
30F:推 a012:多謝您幫忙解答^^ 05/0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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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公平交易的舞台上,智慧財產權是要角。
它被仿冒、被侵害。它為競爭伎倆穿針引線,以合法掩護非法。
它是法院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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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8.134.153
※ 編輯: jiasingcheng 來自: 211.78.134.153 (10/09 11:22)
31F:→ jiasingcheng: 大家好,我是原PO。因奇摩部落格已停止服務,我之前 04/11 10:57
32F:→ jiasingcheng: 所寫商標專利文章已搬家至新部落格(網址如下),大家 04/11 10:57
33F:→ jiasingcheng: 如果有任何商標專利問題歡迎至新部落格留言或來電 04/11 10:58
34F:→ jiasingcheng: 詢問,我會逐一回覆,謝謝大家。 04/11 10:58
37F:→ jiasingcheng: 我的電話:0928-497-857 04/11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