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RedLover1009 (RedLover)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問題] 我們該如何自救?
時間Sat Apr 8 22:34:22 2006
首先,請先把當初您們跟該商場簽的約拿出來,從頭到尾檢視一遍
裡面應該會詳載你們跟商場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特別是,有無宣傳促銷義務。
以宣傳費為例,合約規定有無一定要繳?要繳,對方有是否有宣傳促銷義務?
多久一次?一定都要看清楚..
如果有,請發存證信函給該公司,請他們按照合約行事,若他們仍置之不理,
則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請對方違反合約精神申請解約並要求賠償。
不管你透過什麼管道出面談,請一定要先將合約內容研究清楚。最好是有懂
法律的朋友諮詢一下,如果要不繳費用,要用什麼樣的法律條文,基於
合約的哪一條,向法院申請。
關於宣傳費,請看合約,如果合約沒寫,就沒有強制性要繳。如果有,
請對方每月提出宣傳計畫,詳細列出宣傳費細目,並要求對方提具活動相關
花費收據,這是你的權利。
在合約上,這個問題已經是法律問題,請以法律的態度去看。網路上有
很多法律諮詢,可以詢問\參考。
在攤位的經營下,老實說那個點真的不好,完全都沒有明顯的招牌以及
宣傳,連我這個住樂華夜市的人都不知道你們的商場,可以見得宣傳有多糟。
是不是該長痛化成短痛..可能要考慮。
別太相信總部,總部通常都是很賤的,收錢很高興,但是要提到
權利義務,都是會用法律及合約條文跟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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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hismy:租個大招牌 掛起來啦 標準是行人車子都看得到 04/09 21:49
2F:→ thismy:花個三萬租金,整棟給他罩下來。 04/09 21:50
3F:推 amoses:推thismy 與其浪費一堆宣傳單 不如放一個特大的 04/11 13:12
4F:推 amoses:大型帆布那種 設計好看一點...要符合流行趨勢 04/11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