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tra (爾雅愛不愛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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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訊]創業 名下房產先信託
時間Fri Jul 1 10:36:31 2005
創業 名下房產先信託
【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想創業,單身和有家庭的創業者風險承受度不同,財務顧問建議,單身者創業後所賺取的
利潤可以再投入擴展分店,以加速回收成本或賺取更多報酬,但有家庭的創業者賺錢後要
先留家庭的生活準備金,之後再把錢拿去展店。
在創業前,為了降低創業過程對創業者原有財產或生活的影響,財務顧問建議除了籌措創
業資金外,手邊最好保有至少三個月的流動資金,如果名下有房地產,也可辦理信託,避
免日後若不幸陷入負債,房地產一起賠進去。而且為了避免創業時還得負擔沉重利息,籌
措創業資金時最好自有資金能占三成。
創業成功賺錢後,如果是單身,認證財務顧問師(RFC)李昀說,單身的人一人吃全家飽
,萬一創業失敗要重來也比較沒有負擔,風險承受度較高,投資上也可追求較高報酬,所
以創業賺錢後可把資金繼續投入擴展事業,如把資金用在裝潢店面上吸引更多客戶,有機
會更快回收成本或賺取更多報酬,或者把賺來的錢投資在較高報酬的工具如股票或衍生性
商品等。
如果是已有家庭的創業者,李昀說可以先考量原來的家庭或另一半的經濟能力,若另一半
收入豐厚,風險承受度其實和單身者差不多;如果沒有其它經濟上的奧援,有家庭的創業
者在賺錢後應該把錢分三份,一是整個家庭三個月至六個月的生活準備金,二是部分儲蓄
,因為創業本來就希望能慢慢累積資產,第三份的錢才是再拿去投資原有事業或其它投資
工具。
財務顧問認為,創業和投資一樣要有停損觀念,如事先設定拿100萬元創業,不幸賠光就
快收手或再擬其它策略。且創業時可以記帳的方式讓自己了解成本利潤,一年或一季定期
檢視獲利狀況,才能避免盲目擴張。
【2005/07/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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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choon 大姊息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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