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ki (老實樹)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問題] 如何說離婚
時間Thu May 9 20:22:55 2013
我記得以前有一篇新聞有講過,
印象中要對方離婚也有一條罪名可訂,
我現在找不到那報導,希望版友可以提供一下。
你就是在強迫對方,
你心裡知道,但是不願承認而已。
會離婚的人,最終都是因為他的婚姻真的撐不下去,
不是因為遇到了你比較適合他,
所以我的意思是,現在時機點沒到,
你怎樣盧他都不會想離的。
快找新對象吧,分散注意力也好。
※ 引述《fayewan (甜到心坎裡)》之銘言:
: 有些男人說想離婚卻不知要怎麼開口,
: 也沒機會或理由說,
: 難道離婚不能就跟對方說,我們不適合在一起很痛苦嗎?
: 這樣其實就是不想離吧?
: 到頭來,真正會離開的都是第三者,
: 越要對方離對方越壓力大,
: 搞的好像都在強迫對方一樣,
: 有人有類似經驗可以分享討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82.173
1F:→ yoshimin:當時我說,別為了我離婚,這是你自己的人生 05/09 21:01
2F:推 spafv:推這篇...時機還沒到,一切都甭談..... 05/09 23:24
3F:→ spafv:但什麼時候才是所謂的"時機"呢?這就是未來讓人不安的地方.. 05/09 23:25
4F:推 tm0134:誘使又配偶之人或未滿二十歲之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之人 05/10 11:21
5F:→ tm0134:者(刑法第240至241條)誘拐有配偶者為告訴乃論罪 05/10 11:22
6F:推 liebemond:嗯...略誘和誘罪的解釋並不是這樣喔... 05/11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