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g74714 (摸索故事的形狀)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去享用對方女朋友的東西
時間Mon Jul 31 17:59:28 2006
手癢又想回一下。
是偷竊沒錯,但有點常識就會了解什麼叫比例原則
全部化妝品用一次,頂多三百(專櫃)
這個罪送到檢方百分百是不起訴處分
相反的,板上有些人的對象都已經結婚了
你們犯的是通姦罪,處的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孰輕孰重?
不要說感情跟這是兩回事,法律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你是怎麼回事。
我沒有要戰第三者這件事,
我要說的只是,這裡本來就是一個道德邊緣的地方
為什麼不給別人一點空間,為什麼一點錯就要用尖銳的話把人逼死
你可以說這樣不好,但是沒有人有資格在這裡罵原PO
你以為你是誰,輪的到你來教訓?
你都沒有犯過錯嗎,裝什麼清高?
這個也罵,那個也罵,這個版還要不要開
洋洋得意就不可以,難道我們全都要哭哭啼啼的
初看到文的時候,我就覺得這樣的態度很好
就是要有自信,把操縱權放在自己手裡
雖然他的行為是錯的,但態度不是!
再說髒,難道你們就沒有跟姐妹們,
把化妝包拿出來一字攤開,然後瘋狂分享的經驗嗎
就沒有試過妝? 那些東西才是髒咧
化妝品都是這麼私人的東西,一定都很小心去維護其清潔
在髒也比不過走在路上黏在你臉上的灰塵,以及半天不刷的牙齒
總之總之總之,
我要說的只是,給別人一點空間。
不要用其他七七八八的理由,作為你違反這件事的藉口。
※ 引述《khhmolly (雞屁股雞屁股)》之銘言:
: 不告而取謂之偷!
: 而且她並不能推斷原女友會同意,甚至也知道假使對方知道了會抓狂,
: 那她的行為就絕對是『偷』!
: 雖然這裡說不能罵別人的『感情』
: 但為什麼社會上一般人遇到小偷後會憤怒的追打小偷
: 就是因為小偷就是不對的,
: 這已經與感情無關。
: 相信小偷在古代也是被同樣的對待
: 所以並沒有所謂現代比古代不開放的言論..
: 小偷需要告解的空間
: 但在大家的期待下是懺悔
: 並不是在這裡說自己很賤,然後卻又有些的洋洋得意..
: 這算什麼?
: 要給她炫燿的空間?
: 哈!
: 她跟那男人的事是他們自己的問題
: 板上的任何人都沒有針對這件是做議論
: 那男人賤也是不爭的事實。
: 但那跟原女友的東西,甚至原女友有很大的關係嗎?
: 說的更白些,
: 因為自己的感情無法順遂就可以覺得偷竊無罪嗎?
: 並不是我們不想給她空間告解
: 我也很清楚也許原po早就不看這系列的文
: 但我絕對無法認同偷竊合理化的言論。
: 感情跟偷竊永遠都是兩回事。
: csi裡很多犯人殺人也有他背後的原因...但最多就是減輕其刑,並非不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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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91.123
1F:噓 rehtra:我沒有耶.... 07/31 18:00
2F:→ serpens:這件事的反應讓我想到大老婆版曾有人po過的事.. 07/31 18:15
3F:→ serpens:朋友在前男友的保險套全戳洞,使得新女友三次懷孕墮胎.. 07/31 18:16
4F:→ serpens:只是當時的推文或回文反應好像比較多反而是"笑了" :Q 07/31 18:16
5F:→ smilelamb:我倒覺得這種自信是偽裝出來的 你真的有自信 就不需要 07/31 18:28
6F:→ smilelamb:偷偷摸摸去使用別人的東西藉此安慰自己 這種阿Q有什麼好 07/31 18:29
7F:→ smilelamb:學習的.... 如果大家都為了感情把自己從一個很講究衛生 07/31 18:30
8F:→ smilelamb:的人變成要去用別人用過的東西才感到得意 這樣的第三者 07/31 18:31
9F:→ smilelamb:比哭哭啼啼更不行呢! 07/31 18:32
10F:噓 Buendia:容忍感情的道德邊緣不等於所有事都不必遵守道德好嗎... 07/31 18:44
11F:推 vni:推^^ 07/31 19:01
12F:→ hjapple:給二樓 那件事震驚的多於笑了的人 還有那時PO文的 07/31 19:05
13F:→ hjapple:正是KXXXX(本討論串的原PO!) 07/31 19:05
14F:→ serpens:soga..可能我印象一直停在剛看到那文章的感覺吧.. ^^a 07/31 19:41
15F:→ serpens:因為我一直記得,剛開始的確是笑的比較多.. 07/31 19:42
16F:→ serpens:經你一提,的確後來好像很多人針對"為何笑的出來"發文了 07/31 19:42
17F:噓 BlueClover:你跟原PO是朋友厚~說這麼多 偷就是偷啦 你們也在偷人啊 07/31 19:57
18F:噓 khhmolly:我就是沒有去那樣試裝! 07/31 19:57
19F:→ khhmolly:打錯,妝,而且本來就不能因為感情而無限上綱! 07/31 19:59
20F:→ khhmolly:因為是第三者,偷就是無所謂了嗎? 07/31 20:00
21F:噓 khhmolly:而且我的確沒有偷過東西,確實不了解偷東西的心情。 07/31 20:13
22F:推 imiss:(小聲問)保險套那篇文要怎麼找阿?想看看耶... 07/31 21:26
23F:推 wing74714:我有說因為感情可以無限上綱嗎? 我也沒說通姦罪就很對吧 07/31 21:28
24F:→ wing74714:此外我也不在乎你有沒有去試妝,也不是原PO的朋友 07/31 21:29
25F:→ hjapple:first-wife第五篇文 只剩回文了 不過有引文 07/31 21:31
26F:→ hjapple:寫錯是第906篇 07/31 21:32
27F:推 imiss:謝謝喔..南怪剛才查作者找不到@@ 07/31 21:32
28F:推 wing74714:我覺得保險套戳洞才真的是要不得,比這個嚴重多了!!! 07/31 21:38
29F:→ wing74714:結果這篇反而變成眾矢之的? 是我瘋了還是這個世界瘋了啊 07/31 21:39
30F:→ hjapple:時空不同 那時又不是沒人罵... 07/31 21:47
31F:→ hjapple:反正 都是同一個人PO的 現在罵跟以前罵有差嗎? 07/31 21:48
32F:推 shanloveken:說的真好有的人真是不知道在想些什麼,我也不想懂就是 07/31 21:57
33F:推 Drizzle:推~ 07/31 23:21
34F:噓 happppy:髒的是他的心和他的行為..不是單純使用化妝品這件事 08/01 02:27
35F:噓 smilelamb:你覺得偷用東西很OK 那也沒資格嫌別人戳保險套 08/01 11:45
36F:→ smilelamb:這個時候不講道德那就不要批評別人的時候裝清高 08/01 11:45
37F:噓 joycewanga:偷東西就偷東西 小偷還敢這麼理直氣壯 08/01 23:22
38F:推 Kassity:我也沒有跟姐妹瘋狂分享化妝品的經驗~ 08/02 04:13
39F:推 dailta:推。 08/07 03:13
40F:噓 cfaith:欠噓的一篇文章 08/14 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