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onkiss (來不及)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ㄜ 聽說我長期走錯版= ="
時間Thu Jun 15 22:08:34 2006
※ 引述《BlackVenus (敢賭 就不要怕輸)》之銘言:
: ※ 引述《milklin (= mycin =)》之銘言:
: : 對
: : 妳是第三者
: : 因為妳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出來宣示主權
: : 但是別人可以
: : 所以妳是[第三者]
: 到這邊為止 我真的明白
: 也聽出了這段關係中 我的不應該存在
有時候,「劈腿者」、「大老婆」和「第三者」這種定義實在太狹隘了。
誠如這塊發聲空間所顯示的,我們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故事和背景。
我覺得,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出來宣示「我是她/他的伴侶」,
比較是跟自己的價值認同有關係的,是這方面出了問題,
而且這邊常常是需要超越的,是痛苦的部分來源
也許最後會發現「我愛他/她」根本不需要社會的認同,也許最後選擇回到主流價值。
但是我希望,版上親愛的朋友們最後都不要否定自己的存在。
一個人能不能存在不是由外在關係或社會結構決定的,
也不會是由「某個人」決定的。 :)
這是我自己走過一些事之後的想法啦
有時候會很心疼來這邊寫文章的你/妳們,真的希望大家開心點!
: : 就某方面來說 是可以並存的
: : 也可以本身就是第三者/第二者/大老婆[三位一體]的狀態...
: : ex: 我的男友在外偷人 所以我是大老婆,
: : 但是我自己也在外偷人 所以我也是第二者,
: : 問題是我偷的對象是[我朋友的男友] 所以我又算是第三者...
: : 這樣講 有沒有簡單一點?
: 不過到這一段...ㄜ...
: 這不是我的狀態啦^^"
: 這種關係固然清楚明白
: 但是清楚明白的話我就不用疑惑啦^^"
:)
總之來到這裡,都是想要更瞭解自己,
想要往更美好的生活前進,想要獲得抒解或超越,
不一定要找到個答案囉!(也沒有標準答案)
自己的答案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寶貴的。
希望你幸福 :)
(潛水的路人亂入,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太偏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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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monkiss 來自: 140.112.225.135 (06/1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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