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ntal (影的告別)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理"所當然?
時間Fri May 12 23:25:21 2006
這四個字青天白日,多麼明朗清晰,可是每一個人的人生,都能夠依照
"理所當然"的邏輯來推展嗎?
感情與道義,不但往往很難劃分,生命中有些情境,妳想對自己忠實
想對你的責任忠實,想對你的情感忠實,都不能夠
或者說,在一面看來成其為"理"的,往往背後有另一面,是壓抑扭曲的。
而理之不及,卻也是堅實認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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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麼一個陷入婚姻的男人。婚後不到半年,就發現自己做了錯誤的選擇。
之後他連續出軌,試圖為生活找到平衡。沒錯,他很自私,應受譴責
然後他終於遇見一個他認為是對的人。這次,他回去對老婆坦白,他在婚姻裡
非常不快樂。
他也知道,婚姻的不快樂並不只有一方在承擔。老婆總是為老公達不到
心目中的標準,生活習慣、思考方式的差異,不斷爭吵。她可能快樂嗎?
這位老婆堅持要的,就是一個平凡的婚姻,雖然之前就知道他在外有別人,
但她選擇忍耐,以換取婚姻的維持。她也拒絕接受丈夫的攤牌,找來公婆,
極力施壓反對。同時對老公跟監、竊聽,無所不為,以換取婚姻的持續。
於是這個婚姻持續了。但男人心中從沒放下那個女生。
有很多年。時間長到一個小一生都可以上國中了。這麼久的時間裡,他老婆
堅持選擇留住這個婚姻,雖心知肚明另外的存在,而拒不放手。
為了尊重這個"合理"的選擇,混沌壓抑的三個人中,沒有一個人是幸福的,
也沒有一個人知道怎麼辦。
三個人之外的任何人,都可以輕易的來憑憑理,大發議論,誰對誰錯,
誰該怎樣怎樣做。該退場的退場,該回家的回家,該得幸福的應得到他欠的幸福
只有局內人知道,別人認定的那些"理",已經無法在真實生命中成立。
所成立的,只是個人依著個人的心而活下去罷了
※ 編輯: chantal 來自: 61.70.217.147 (05/12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