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rigemi (小樹)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問題] 法律有這種規定嗎?
時間Thu Sep 15 15:26:28 2005
※ 引述《iren0508 (我愛夏天~~)》之銘言:
: 就是離了婚有小孩的狀況下 半年內不能交男女朋友
: 如果一方違背了 那另一方就可以告對方!
: 是聽朋友說的 真的有這條規定嗎?
沒有
不要道聽塗說
離婚的當事人有沒有特別約定是他們自己的事
但是法律絕對沒這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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