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ilelamb (?)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討論] 應該怪誰呢?
時間Tue May 31 20:21:26 2005
※ 引述《orio (最後的天使)》之銘言:
: ※ 引述《sucks (你能聽到我的心嗎﹖)》之銘言:
: 要是伴侶被搶走了
: 只是證明他不是那個妳該付出的人
: 而且他跟另一個人在一起比跟妳在一起更快樂
: 守著一個變了心的人才是可悲到極點
: 我覺得 把兩個已經不相愛的人硬拴在一起
: 是天底下最殘酷的事情
如果是這樣的話 那為什麼還會發生有些第二者吃回頭草的事情呢?
如果是這樣 那為什麼不是分手後再繼續交往 而是建立在欺騙
另外一個人的基礎上?
有第三者 不代表第二者跟第一者不相愛
老實說 自以為是愛情中的救贖者這種想法我不能接受
因為我看到大部分的情形都不是這樣
三角戀 我看到的 祇是大部分人人性弱點的展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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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milelamb 來自: 140.112.171.32 (05/31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