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wu (^o^)
看板third-person
標題Re: 他是我班上小孩的爸爸
時間Mon May 10 21:37:43 2004
※ 引述《hidepose (相信台灣堅持改革)》之銘言:
: 碰到這種事情基本上校長會把他評定為丙等 不適任老師
: 這樣的新聞要是吵大了 包准一輩子不用當老師
: 不要說是公立學校了 連私立學校都不敢用ꄊ: 被平訂位丙等的老師 在去考試的時候學校都會去查
: 所以 基本上 這種事被發現就是一輩子不用當老師了
其實沒那麼嚴重拉
我國中同學的爸爸就是跟同事搞婚外情
而我國中同學的媽媽也是該所學校的老師
三個人在學校裡糾纏不清
那個第三者甚至割腕上吊逼男方離婚
最後好像鬧了五六年了吧
我國中同學升大學時,他的父母終於離婚
而我國中同學的字彙裡多了一個"賤女人"
她很討厭連他跟他父親講話時,那個女人都會掛她電話(我同學跟母親住)
連每月一次的聚會都不讓他爸參加
她痛恨死那個女人了~~~(那女人還曾是她的導師)
過了很久以後
當我的小弟就讀同一所學校時
我們都已經畢業很久了(我小弟跟我差九歲)
有一天突然講到某位老師時
他跟我說"學校所有人"背底裡都叫他賤女人耶(包括其他老師)
我蠻吃驚的,因為事情過了這麼久,我小弟也不認識我同學!
我想或許不會丟掉工作拉!
只是在保守的校園裡,大概會不名譽一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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