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dvcx ( )
看板the_L_word
標題Fw: [新聞]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時間Fri Nov 21 07:39:57 2014
※ [本文轉錄自 WomenTalk 看板 #1KRUYvOs ]
作者: asdvcx ( )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新聞] 法務部:現非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機
時間: Thu Nov 20 21:12:23 2014
「有鑒於法務部很可能食言,不提出婚姻平權對案(參後附文章說明),謹邀請所有關心
、支持婚姻平權法案的團體及民眾 11/26 上午9:30 一起到法務部大門口前要求部長羅瑩
雪「踹共」(出面說清楚!)」
一個簡單、純粹的動作就可以支持婚姻平權,一起站出來,要求國家機器看見弱勢人民,
停止踐踏同志人權!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67972550027767/ 伴侶盟FB
我再補上一段前篇文漏掉的內容。
當天有空的同志和直同志們盡可能到場支持吧!
→ Ecclestone: 現在合法化只會製造家庭問題 11/20 17:34
→ asdvcx: 可以告訴我是怎樣的家庭問題嗎?? 11/20 17:36
→ asdvcx: 我跟老婆在國外登記結婚,我們兩家並沒因此出現家庭問題 11/20 17:43
→ asdvcx: 或是引發地震或核災。到底可能出現什麼問題呢? 11/20 17:43
推 Ecclestone: 現在有不少同性戀迫於家庭不得以和異性結婚 11/20 17:45
我去吃飽飯也喝過飯後茶了,我假設E版友發言已經告一段落,讓我試著回答一下。
關於「有些同志被迫和異性戀結婚」,女版在昨天也有討論過類似的討論。
一個同性戀和異性戀結婚的話真的是一種幸福嗎?
我講兩個例子吧!一個是我的朋友,她的父親就是同志,
那個屋簷下的父親、母親、女兒都是痛苦的。
就是她的眼淚讓我決心將來不管受到怎樣的壓迫,我都不會跟不愛的人結婚。
像這樣的例子,也許有人會譴責做父親做丈夫的不該欺瞞妻兒,
但是他們被迫和不愛的人結婚,難道都是他們很樂意的嗎?
如果制度能夠改變,那麼是不是可以少一點這樣的痛苦?
過去我曾經在反對同性婚姻的人口中聽到「同志沒有被剝奪結婚的權利」這種謬論,
發言者主張「因為他們還是可以跟異性結婚啊!哪有被剝奪結婚權!」
好吧,當有同志如他們所願,被迫和異性結婚時,卻又要再受一次譴責。
這樣真的很公平嗎?
第二個例子是我的另一位同志朋友,她被逼著相親,
逼迫到親友團輪番到她上班的地點去說服(騷擾)她,
她在上班地點又不能當面跟她的親友翻臉,只能一直忍耐。
有多少人受得了這種騷擾?又有多少父母是很好溝通的?
我同情她,但除了建議她換工作跑得遠遠的以外,我不知道她還能如何。
我認為這是制度所導致的悲劇。
要同志不准騙婚,又不准同性戀人結婚,
我不認為E版友所說的事情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會衍生的問題,
相反的,
我認為正是現在的制度(只准異性戀結婚)導致衍生更多悲劇。
我跟父母談到我的婚事時,你們知道他們問了我什麼問題嗎?
他們問得最多的是我和老婆能不能互相扶持,能不能養活我們自己,
那邊(美國)的制度對我們來說有沒有保障。
當我要去辦簽證時,母親擔心的說:「台灣不承認你們,AIT會承認嗎?」
其實很多同志的爸媽擔心的問題都是孩子的未來。
他們擔心我們會孤獨的過一生,無依無靠,沒有伴可以互相扶持照顧。
同性婚姻沒有合法化,對我們來說會有什麼影響?
以我個人來說,如果我們沒結婚,我只能拿觀光簽證去見我的戀人,
停留兩個月就得滾蛋。而如果我們是合法配偶,我能夠申請H4長期居留。
因為台灣不承認我們的關係,所以我連要去戶政事務所幫她申請資料都不行,
就算我的保險受益人是她,她也很可能因為無法申請死亡證明等文件,
而沒辦法申請保險金,因為依照台灣法律我們兩個連家屬都不是。
因為不是合法的配偶,所以萬一我們之一意外身亡,
活著的那一個可能會沒辦法獲得遺產,或是需要繳納更多的稅金才能獲得遺產。
不要覺得我一直講錢很俗氣,我們都活著時愛可以克服一切,
但如果我們之一死了呢?誰不希望留給對方更多金錢來幫助她走過剩下的人生?
我們可以想想,是不是可以想想,有沒有更好的方式?
今天在噗浪上面看到一段話,讓我很有感觸。
曾經我們讓白人決定黑人的命運,讓男人決定女人能不能受教育,
現在我們還要讓異性戀者來決定同志到底有沒有資格結婚嗎?
我們能不能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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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1.120.3.71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416489145.A.636.html
1F:推 peter555565: 到底在反對XX啦!!根本沒有反對的資格,更不用聽理由 11/20 21:16
2F:→ peter555565: 了!! 11/20 21:16
3F:→ bismarcp: 呵呵,好像阻止同性戀結婚,台灣人的家庭就會幸福美滿沒 11/20 21:30
4F:→ bismarcp: 有外遇家暴一樣 11/20 21:30
5F:推 tangyuwen: 之前看鄧醫師的節目,她問家長:妳要一個不快樂的異性 11/20 21:33
6F:→ tangyuwen: 小孩還是一個快樂的同性戀小孩? 一半以上的家長回答:不 11/20 21:33
7F:→ tangyuwen: 快樂的異性戀 11/20 21:33
我聽過這個例子,這也是我建議我朋友「塊陶啊~」的原因。
異性戀者的交往對象如果不受父母喜愛,還能私奔去公證,
但是同性戀者和同性伴侶私奔……嗯,很好,可能跟我一樣要去戶政幫她辦文件都不行。
※ 編輯: asdvcx (221.120.3.71), 11/20/2014 21:35:53
8F:→ bismarcp: 我想要一個開明一點的社會 11/20 21:35
9F:推 kageo101: 華人社會的家長多還是把小孩當成自己的附屬品 11/20 21:36
很高興我實在ㄊㄇㄉ幸運,我爸媽很尊重我。QQ
※ 編輯: asdvcx (221.120.3.71), 11/20/2014 21:37:12
10F:→ kageo101: 從小就是順從父母期待讀書出社會工作 當個標準的好孩子 11/20 21:37
11F:→ tangyuwen: 那你朋友逃了沒? 11/20 21:37
還沒。其實我也在想她會不會就這樣屈服,因為她的工作性質很難躲過爸媽,
除非她放棄她的鐵飯碗。
說真的,當初我跟父母出櫃時也是先收好行李才講的。
12F:→ kageo101: 所以不能接受小孩有任何違反社會(?)的出格舉動 11/20 21:38
※ 編輯: asdvcx (221.120.3.71), 11/20/2014 21:40:37
13F:推 tangyuwen: 其實我覺得經濟獨立的成年人沒有能不能逃的問題,是想 11/20 21:44
14F:→ tangyuwen: 想不想而已,如果我是你朋友我早就逃到天涯海角了XD 11/20 21:45
15F:推 BirthdayBoy: 媽的 台灣就是一群混仗父母...煩啊 11/20 21:45
16F:推 tangyuwen: 這故事告訴我們,經濟一定要"實質"獨立,工作跟父母有 11/20 21:47
17F:→ tangyuwen: 扯一樣無法做自己 11/20 21:48
18F:推 kageo101: t大 如果只是吵一架然後從此不相往來也沒什麼 11/20 21:48
19F:→ kageo101: 偏偏很多同志的父母是用死來威脅自己的小孩 誰放的下? 11/20 21:48
20F:→ tangyuwen: 可惜"不孝"兩個字扣住了多少人? 11/20 21:49
21F:→ asdvcx: 就親情勒索啊!聽了很多案例,發現我簡直幸福得要命。 11/20 21:49
22F:→ asdvcx: 只要我能好好照顧自己,我爸媽基本上不干涉我的決定。 11/20 21:50
23F:→ asdvcx: 但是有更多人卻很不幸的沒有這麼開明的家人…… 11/20 21:50
24F:推 tangyuwen: 我朋友她媽也用死來要脅她,但她跟她媽說:你死了我也 11/20 21:55
25F:→ tangyuwen: 不會內疚,你確定要死得這麼不值得? 11/20 21:56
26F:→ tangyuwen: 然後她媽就不死了XD 11/20 21:57
27F:推 dierguarder: 樓上朋友超讚XDDDDDD 11/20 21:57
28F:推 pagl: 11/20 22:14
29F:推 bismarcp: tangyuwen XDD 11/20 22:26
30F:推 lowi: 推 要同志不准騙婚,又不准同性戀人結婚 11/20 22:28
31F:推 cloverwind: 11/21 01:5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07:39:57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11/21/2014 07:41:37
32F:推 esasin: 推補充 11/21 09:07
33F:推 NBIF: 推 11/21 12:09
34F:推 alicecute: 11/22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