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hnhof (火車站)
看板the_L_word
標題Re: [雷>=505] Alice 的作為
時間Tue Feb 19 05:00:51 2008
竊以為︰
第一、同志球星發表恐同言論,絕對是錯誤行為。
第二、未經同意曝光別人的同志身份,也絕對是錯誤行為。
即使第一個錯誤先發生,也不能合理化第二個錯誤。
舉個日常生活中遇得到的例子︰
第一、嘴賤傷人是錯誤的。
第二、動手打人也絕對是錯誤的。
夫妻、男女朋友之間的暴力,最常聽到的說法就是一(女?)方嘴賤傷人,另一(男?)方
說不贏才動手打人。所以女人嘴賤,男人動手打人就情有可原嗎?
對付賤嘴,可以有離婚分手、申請保護令、甚至訴請民法賠償等等選項,動手打人絕
對不是一個可以接受的選項吧!
------------下有507雷------------
看過這一集,應該沒人想再替Alice講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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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hnhof 來自: 84.160.238.187 (02/19 05:01)
1F:推 SoulsTouch:推,不能以別人錯在先來合理化自己的錯誤. 02/19 08:38
2F:推 shingou:真的不可取阿...囧 Tasha忙死了她卻... 02/19 10:22
3F:推 bc2123:我還滿喜歡她的~不要丫~~~~AL~~ T_T 02/19 10:26
4F:推 countrysong:繼Jenny之後, 我覺得Al也快被寫壞的感覺 >"< 02/19 12:55
5F:推 bc2123:回到dene的時候吧~~al~~不要變成jenny2 02/19 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