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iteshine (一副奔跑的靈魂)
看板teaching
標題[請益] 標點符號 冒號的用法
時間Sun Mar 27 16:31:39 2011
最近在批改國小作文
對於標點符號有些不確定的地方
一般來說冒號是接在XXX說的後面
如:
爸爸說:「今天要出去玩。」
想請問的是在什麼情況下
「爸爸說」後面可以不接冒號就直接接所要講的話呢?
記得似乎有這種情況
請各位老師指點迷津 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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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236.5
1F:推 imbemarion:說的後面一定要接冒號啊! 03/27 17:33
2F:→ imbemarion:如果前一句是動作, 沒用到說,道等字眼 可以直接用引號 03/27 17:34
3F:→ imbemarion:如 爸爸露出微笑,「今天要出去玩。」 03/27 17:37
4F:→ whiteshine:所以 除了「爸爸曾說他以前成績很好」,這種狀況可以 03/28 17:11
5F:→ whiteshine:接寫以外,其他都一定要接冒號囉! 03/28 17:11
6F:推 littlewendy:爸爸說,他最喜歡陰天了! 03/28 19:50
7F:→ littlewendy:=我的爸爸說:「我最喜歡陰天」 03/28 19:50
8F:→ whiteshine:嗯嗯嗯!!謝謝樓上各位老師! 那請問如果把「說」改成「 03/29 00:16
9F:→ whiteshine:想」,用法是否皆相同? 不好意思 問很多> < 謝謝!!! 03/29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