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標題[新聞] 賣車未過戶 當心欠稅找上門
時間Fri Sep 18 10:38:23 2026
賣車未過戶 當心欠稅找上門
2026-09-18 01:06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彰化縣稅務局提醒,車輛買賣光是簽讓渡書、把車交給對方還不夠,只要沒有向監理機關
辦妥過戶,車籍資料仍登記在原車主名下,使用牌照稅仍會向原車主課徵,相關違章罰鍰
也可能找上門。
稅務局表示,實務上常有車主出售汽、機車後,以為雙方簽妥讓渡同意書,並將車輛交給
買方,就已完成買賣手續,直到之後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或違章罰單,才發現車籍仍掛在
自己名下。
關鍵在於,買賣雙方簽訂的讓渡同意書,只是新、舊車主間私人契約,不代表監理機關車
籍登記已變更。只要沒有完成過戶,監理資料上的車主仍是賣方,原車主就會持續被課徵
牌照稅;車輛若發生交通違規,也可能衍生違章罰鍰及責任歸屬問題。
因此民眾出售車輛時,不能只完成收錢、簽讓渡書及交車,還要確認已向監理機關辦妥過
戶手續,才能避免後續爭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6173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9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789699106.A.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