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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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台版肥咖條款 申報範圍擴大
時間Thu Sep 17 10:37:01 2026
台版肥咖條款 申報範圍擴大
2026-09-17 01:28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台版「肥咖條款」申報範圍將擴大,財政部預告「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
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新增電子支付機構需要每年申報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CRS),
但設有排除條款,連續90日平均帳戶餘額不超過1萬美元(約新台幣31萬元)可排除。
財政部表示,為給予因應時間,預計新增申報資訊自202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增存款帳戶
申報義務則延至2029年申報期間適用。
財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參酌OECD規範,提升金融資訊透明及跨國稅務合作。金融機
構原則上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上一曆年度應申報帳戶資訊及無資
訊帳戶。
草案重點包括擴大「存款機構」及「存款帳戶」定義。修正後,存款機構除原有規範外,
增列「為客戶利益收受特定電子款項」的實體;存款帳戶也增列為客戶利益收受所有特定
電子款項的帳戶或名義帳戶。
官員解釋,當初OECD發布CRS修正標準,是為了避免部分國家沒有訂定電子支付帳戶餘額
上限相關規範,讓帳戶淪為洗錢工具,因此,在草案內容中也訂定,電子支付等存款帳戶
若是連續90天的帳戶平均餘額為超過1萬美元(約新台幣31萬元),可被列為不須申報的
排除帳戶。
官員說,由於目前國內大部分電子支付帳戶都有儲值餘額上限規定,因此多數仍不需要申
報。
既有實體帳戶部分,草案也規定若為客戶利益收受所有特定電子款項的存款帳戶,在2027
年12月31日帳戶總餘額或價值未逾25萬美元(約新台幣795萬元),無需進行帳戶的審查
、辨識或申報,若超過則應依規進行審查,且應於202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既有實體帳戶
審查程序。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5907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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