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標題[新聞] IG 賣家粉絲破萬、團購一排+1 國稅局籲檢
時間Wed Sep 9 12:29:12 2026
IG 賣家粉絲破萬、團購一排+1 國稅局籲檢舉逃漏稅不能只憑截圖
2026-09-09 10:12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即時報導
https://pse.is/9l6436
粉絲人數、貼文瀏覽量及評論數量,只能反映網路聲量。聯合報系資料照
看到IG代購生意很好、粉絲破萬,或LINE團購群組一堆人喊+1,就能截圖向國稅局檢舉逃
漏稅、拿檢舉獎金?中區國稅局提醒,粉絲人數、商品貼文、團購喊單等都屬於一般人可
以取得的網路公開資訊,光靠這些資料不足以證明賣家真的有交易、收了多少錢或隱匿收
入,即使後來真的查到漏稅,也可能無法據此核發檢舉獎金。
中區國稅局表示,隨著IG、Facebook及LINE等社群平台交易盛行,民眾看到網路賣家疑似
生意很好,可能因此懷疑對方有逃漏稅情形,進而向國稅局檢舉,不過,檢舉逃漏稅不能
只靠「看起來生意很好」來推論。
國稅局說明,粉絲人數、貼文瀏覽量及評論數量,只能反映網路聲量,無法直接證明賣出
了多少商品、實際收到多少錢,更不能因此認定賣家隱匿收入。
就連團購群組裡的「+1」也一樣,可能只是消費者表達購買意願;賣家公布銀行帳號,也
不代表款項真的已經匯入。因此,如果只有這些公開資訊,沒有其他實際交易資料,國稅
局仍難以認定賣家確有逃漏稅。
依規定,民眾檢舉時如果只提供網路、報章雜誌、政府公報、廣播電視等一般人都能取得
的公開資訊,未提出可供調查的具體逃漏稅事證,稽徵機關可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出
新事證;期限內仍未補正,案件得免予議處。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國稅局之後透過其他方式查到對方確實有漏稅情形,如果原先檢舉僅
建立在公開資訊上,仍無法據此核發檢舉獎金。
那要拿什麼資料才比較有用?國稅局表示,除了說明被檢舉人及具體逃漏稅情形,最好能
提供實際交易時間、商品名稱、交易金額、付款方式及交易對象等資訊。
例如自己實際下單的訂單紀錄、與賣家的LINE或其他平台交易對話、送貨單、物流紀錄、
信用卡簽單、銀行匯款或轉帳紀錄、現金收款證明等,都比單純截下賣家的公開貼文更能
證明交易確實發生。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4318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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