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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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夫妻都有房 自住優稅有解
時間Mon Sep 7 12:46:54 2026
夫妻都有房 自住優稅有解
2026-09-07 01:58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夫妻婚前各自有房,婚後夫妻名下是否只能選擇其中一處房地適用地價稅自住稅率?新竹
稅務局表示,只要另一處房屋有父母、祖父母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並符合自住相關
規定,夫妻名下兩處房地都有機會享有千分之2自住優惠。
稅務局解釋,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原則上以一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
稅率為限。不過,如果另一處房屋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就不受一處限制。
舉例來說,小林將與小美結婚,小美婚前已買下一間套房,並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
價稅,兩人之後又購入婚房,準備婚後共同居住。
稅務局指出,兩人婚後將戶籍遷入新婚房,小美原有套房若有雙方父母等成年直系親屬設
籍,並符合其他規定,兩處房地就可分別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3802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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