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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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傳承新布局3/專家喊話 減輕稅負留財、引
時間Sun Sep 6 15:02:17 2026
傳承新布局3/專家喊話 減輕稅負留財、引資
2026-09-06 01:30 經濟日報/ 記者歐芯萌、翁至威 /專題報導
https://pse.is/9kuuu9
高資產族群傳承需求愈來愈龐大,KPMG家族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銘鴻表示,台灣正推動亞
洲資產管理中心,希望留財、引資,家族辦公室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塊,他建議未來討
論稅制優惠時,可朝減輕稅負的方向討論,提升稅制競爭力。
洪銘鴻表示,高資產客戶規劃資產傳承時,自然而然會往稅負輕的方向配置,政府正在推
動亞資中心,最常被拿來比較的就是新加坡、香港,台灣目前稅負相對重一些,多少影響
「留財」意願。
觀察各地稅制,台灣公司所得稅高於香港、新加坡,股利所得方面,外國公司或個人股東
須就源扣繳21%,但星港股利一般都是免稅;台灣遺產、贈與稅涵蓋境內、境外資產,須
繳納10%至20%,星港則沒有遺贈稅問題。
至於其他傳承阻礙,資誠家族企業暨財富傳承服務會計師李南漢提到,現行計算遺產稅時
,現行被繼承人死亡前,具有確實證明的未償債務,可自遺產中減除,不課稅,但僅限境
內發生的負債,海外債務不計。
李南漢舉例,假設拿境內資產擔保,去跟海外借款,投資SpaceX的股票須計入遺產課稅,
不過海外借款的債務,卻不能夠當作遺產減項,這一點對納稅人較為不利,建議未來可以
考量調整。
安永稅務服務部營運長林志翔則假設一種情況,一位大老闆死亡前購買人壽保單,受益人
為小三,大老闆去世後,國稅局會依實質課稅原則,將保單價值納入遺產,但因小三並非
法定配偶或特定親屬,實際上拿走經濟利益,卻不會因為「大老婆條款」而須負擔遺產稅
,某種程度上形成租稅漏洞。
對此,賦稅署表示,台灣現仍採「總遺產稅制」,也就是不問繼承人數多寡、親疏,也不
看實際經濟利益,直接將全部遺產加總計算出總稅額,由全體繼承人負擔,如果要按照實
際經濟利益去採「分遺產稅制」,將牽涉民法、遺贈稅法等傳承法規,牽一髮動全身,會
不會衍生爭議也仍待觀察,因此仍要更多溝通與討論。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73676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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