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標題[新聞] 不滿丈夫生前把房都送孩子!媽媽告贏撤銷
時間Wed Aug 5 20:32:04 2026
不滿丈夫生前把房都送孩子!媽媽告贏撤銷贈與 近千萬元退稅也能分
2026-08-05 16:19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即時報導
https://pse.is/9fany3
近千萬元贈與稅是由4名子女共同繳納,退稅卻無法退還給當初出資的人。示意/AI生成
爸爸生前把多筆房地送給4名子女,子女共同出資繳納近千萬贈與稅,沒想到,爸爸過世
後,媽媽提告成功撤銷贈與,原本子女繳納的贈與稅卻不能退回來,而是要列入爸爸遺產
,由包括媽媽在內的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子女不服提訴願,仍被財政部駁回。
該案中,爸爸於2014年、2015年間陸續將多筆房地贈與4名子女,共繳納贈與稅988萬餘元
。爸爸過世後,媽媽認為爸爸生前把財產送給子女,影響她依法可主張的夫妻剩餘財產分
配權,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歷經多年審理,法院最終判決撤銷贈與及所有權移轉登
記,土地完成塗銷登記,原本繳納的贈與稅也因此可依法退還。
子女隨後向國稅局申請退稅,主張近千萬元贈與稅是由4人共同出資繳納,如今贈與已遭
法院撤銷,退稅理應退還給當初出資的人,而不是列入爸爸遺產,由包括媽媽在內的全體
繼承人共同繼承。
不過,財政部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稅的納稅人原則上是贈與人,也就
是爸爸,本案並不符合改由受贈人擔任納稅人的法定情形,因此即使子女實際代爸爸繳納
贈與稅,也只是雙方之間的私法關係,不會因此改變納稅人身分。
財政部指出,法院判決撤銷贈與後,依法享有退稅請求權的仍是原本的納稅義務人,由於
爸爸已過世,退稅請求權已成為遺產,因此應由全體繼承人共同繼承,而不是直接退還給
當初出資繳納贈與稅的子女。
此外,子女主張可比照土地增值稅由權利人代繳的規定辦理退稅。不過,財政部說明,土
地增值稅屬法律明文規定的「代繳義務」,與本案子女自行代爸爸繳納贈與稅的情況不同
,兩者法律性質不同,不能比照適用,因此駁回訴願。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67267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785933129.A.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