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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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外國人才薪資減稅 三條件
時間Thu Jan 22 10:54:23 2026
外國人才薪資減稅 三條件
2026-01-22 01:02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pse.is/8mekq4
財政部。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吸引外國人才,攬才專法中提供租稅優惠,外國特定專業人才
、或持有就業金卡者,同時符合三大條件,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的課稅年度起五年內,
超過300萬元部分,可以半數計入課稅。
三大條件包含:一,因工作而首次核准在台居留;二,在台灣從事經認定特殊專長相關的
專業工作;第三,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日或取得就業金卡之日前五年內,在台灣未設戶籍
且非屬所得稅法規定的境內居住個人。
https://pse.is/8mekv3
國稅局指出,只要是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的各領域所需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符合《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規定,首次核准來台工作,在台居留滿183天
且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的課稅年度起算五年內,只要在各年度依規定格式申報,就享有
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半數免稅優惠。
依規定,外國人取得勞動部或教育部核發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文件,或持有移民
署核發的就業金卡,要在辦理年度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時申請適用租稅優惠,必須符合前
述三大條件。
國稅局強調,依規定,想適用租稅優惠者,應於法定申報期限內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並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租稅優惠。
舉例來說,麥可(化名)在2020年首次經核准適用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2020至
2023年皆依規定期限申報綜所稅並享有優惠,但2024年雖仍符合三大條件,卻未在當年度
綜所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及提出優惠申請,直到2025年12月10日才補申報及申請。
由於已經逾期補申報,將無法繼續享有該租稅優惠,麥可從事專業工作的薪資所得671萬
元(已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應全數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遭國稅局補稅54萬餘元
。
國稅局呼籲,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並非自動適用,符合資格者應在法定申報期限內
完成綜所稅申報並申請適用租稅優惠,企業在聘僱外國人才時應協助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
其權益,提升外國人才留台意願。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8038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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