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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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健保部分負擔 要報醫院收入
時間Thu Jan 15 10:21:30 2026
健保部分負擔 要報醫院收入
2026-01-15 01:08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負責人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應將民眾
就醫繳納的健保部分負擔併入健保收入,正確申報個人綜所稅執行業務所得。
依規定,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應申報包括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部分負擔)、掛號費收入與
非屬健保收入。
國稅局舉例,陳先生(化名)為健保特約診所負責人,健保署開立2023年扣繳憑單給該診
所,金額242萬元,但陳先生未將就醫民眾收取健保部分負擔金額26萬元申報計入健保收
入,在申報當年度綜所稅時,構成短漏報執行業務所得,經國稅局查獲,除補徵稅額外,
也依照所漏稅額裁處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26569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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