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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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新車主不過戶 有解方
時間Mon Apr 7 08:59:03 2025
新車主不過戶 有解方
2025-04-07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車輛出售後,所滯欠稅款與查獲年期起的使用牌照稅,以新車主為課
徵對象,若車輛買賣因新車主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時,原車主可提示讓渡書及新車主資料
並刊登報紙後,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
林小姐(化名)日前出售家中閒置汽車給陳先生,完成價金與車輛交付之後,陳先生竟避
不見面,也沒有完成過戶手續,讓林小姐仍持續不斷收到稅單與罰單,聯繫陳先生卻發現
遭對方封鎖,找不到人可以處理後續手續。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規定,車輛出售後,所滯欠之稅款及查獲年期起之使用牌照稅,課
徵對象應為新任車主(新所有人)。當車輛買賣因新車主不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時,原車主
可提示讓渡書與新車主資料,並刊登報紙後,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牌照」
手續。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65658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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