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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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農地免徵遺產稅 要管制五年
時間Fri Mar 7 11:02:25 2025
農地免徵遺產稅 要管制五年
2025-03-07 01:0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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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中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經核定免徵遺產稅者,
土地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五年內,承受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必須繼續作農業使用。聯合
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遺產中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經核定免徵遺產稅者,
土地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五年內,承受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必須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想
要出售,也應注意管制期間。
台北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由繼承人
或受遺贈人承受者,遺產總額可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
不過,如果接受土地者自承受日起午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相關機關
要求期限內恢復農用者,或雖已恢復農用而再有未作農用情況時,應追繳應納稅賦。
國稅局表示,前述免徵遺產稅農地五年內繼續作農業使用期間計算,依財政部過去的解釋
令規定,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算。
國稅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在2020年4月10日死亡,繼承人乙君在2020年6月5日申報遺產
稅,經核定其中一筆土地為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免徵遺產稅,乙君在2020年10月6日取
得遺產稅繳清證明書,並於2021年1月7日辦妥繼承登記。
因此,這件經核算農地農用管制期限屆滿日為2025年4月9日(自甲君2020年4月10日死亡
日起算五年),所以乙君如想要出售該農地,但不會遭補徵遺產稅,必須在管制期限屆滿
後才出售及辦理移轉登記,才可依法免除應補徵遺產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59130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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