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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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道路土地符二條件 免地價稅
時間Fri Jun 14 10:53:22 2024
道路土地符二條件 免地價稅
2024-06-14 00:02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持有的道路土地,如果同時符合無償供公眾通行、非屬建造
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等兩條件,可申請道路土地免徵地價稅。
地稅局提醒,土地若符合條件、尚未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可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亦即今
年9月22日前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開始適用。
地稅局表示,若土地為建築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等於是法律強制規範建地須留設的空
地,仍無法適用免徵地價稅。
地稅局解釋,因法定空地為使建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或防火,維持環境品質,對居民
而言,該法定空地不只供大眾通行,也可計入建蔽率,享較優良居住品質與環境空間;故
法定空地供道路使用須繳地價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2971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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