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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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個人間借款產生利息要繳稅!且不適用儲蓄
時間Fri May 17 10:47:24 2024
個人間借款產生利息要繳稅!且不適用儲蓄投資特扣額
2024-05-16 11:20 經濟日報/ 記者許如鎧 /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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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間借貸所收取的利息,屬《所得稅法》所稱其他貸出款項利
息之所得,應計入實際收取年度的利息所得,並課徵綜所稅,且不適用儲蓄投資特扣額。
圖/本報資料照片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間借貸所收取的利息,屬《所得稅法》所稱其他貸出款項利
息之所得,應計入實際收取年度的利息所得,並課徵綜所稅,且不適用儲蓄投資特扣額。
南區國稅局舉例,甲君於2021年元旦借給乙君500萬元,約定年息5%,於2023年12月31日
一併清償本金及3年利息共計575萬元,則甲君於2023年12月31日收到本金及利息時,應將
75萬元的利息所得併入2023年綜所稅一併申報。此外,因為該筆利息所得不是來自金融機
構,不可適用儲蓄投資特扣額。
國稅局指出,若雙方約定到期後本息一次償還,應於收到本金及利息當年度一次申報全部
利息所得,而不是於借款期間逐年分別計算利息,申報綜所稅。
國稅局提醒,個人間貸出款項所收取之利息,不包含在稽徵機關提供查調的所得清單內,
受領人仍應按實際收取利息所屬年度申報繳納綜所稅,民眾應特別注意。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96768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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