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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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稅稅唸學堂/他買農地兩個月後賣建商 以
時間Fri Oct 27 10:56:14 2023
稅稅唸學堂/他買農地兩個月後賣建商 以為大賺900萬 卻來了600多萬稅單加罰款
本文共1307字
2023/10/02 10:15:45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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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農地若要不課土增稅與房地合一稅,有兩個前提,一、做農業使用,二、移轉給自然
人,兩個條件要同時存在才行。圖為示意圖。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我可以農免啊!」阿國(化名)一直跟北區國稅局強調這件事。北區國稅局官員回答:
「不能農免,因為你的農地是賣給建商,不是賣給自然人。」
阿國說,他去年3月以500萬元買下一塊農地,兩個月後,5月就轉賣給建商,賣了1,500萬
元,扣掉仲介費等,賺了960多萬元。
阿國買下農地時,前一手已申請到農地農用的證明,前一手不用繳土地增值稅,也不用繳
房地合一稅,阿國以為自己可以繼受農地農用證明,就沒有申報房地合一稅。
不料,當北區國稅局核算房地合一稅和罰鍰後,阿國臉色難看:
國稅局算給你看
土地交易所得967萬7,420元×45%稅率=房地合一稅435萬4,839元
阿國屬未申報案,第一次因房地合一稅被裁罰,罰0.5倍,罰鍰217.7萬多元。
本稅加罰鍰合計653.2萬多元。
北區國稅局告知阿國,如果繳清本稅,罰鍰可以打八折,少掉43.5萬多元。阿國搖搖頭,
連本稅都沒有要繳的意思,他說,他問過很多人,自己真的可以適用農免。
很快的,北區國稅局接到地方稅局的來電。阿國還要面對不能農免的另一個課稅問題。
稅局來電 告知要開徵土增稅
地方稅局說什麼呢?國稅局官員說,阿國買賣農地是同一年,買、賣時公告土地現值都是
一個數,稅局初步判斷沒有土地增值稅。後來發現,前一手農免沒課土地增值稅,這不,
追稅來了。
也就是說,阿國要繳土地增值稅。買進時的公告土地現值,不是照他買進的今年,而是要
回溯到前一手買進時的公告土地現值。
國稅局官員表示,前一手持有期間很長,公告土地現值調升很多次。估計阿國這筆土增稅
也「頗有份量」。
稅局打電話給國稅局是告知,這筆開徵的土增稅可以作為房地合一稅的成本。
作業上,北區國稅局會先核定阿國的房地合一稅,等到稅局開徵土增稅,阿國再來申請更
正,所繳的土增稅可以當成本扣除,重新核算。
賣給建商相較賣給自然人 稅負差距大
阿國一直強調,他可以適用農免,他買的時候,賣方有提供農用證明。國稅局官員指出,
他搞錯了一件事。
移轉農地可以不課土增稅、不課房地合一稅,有兩個前提要件,一、做農業使用,二、移
轉給自然人,兩個條件要同時存在。
阿國把農地賣給建商,建商是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不符合法令規定。
國稅局官員說,免稅的規定是配合農地農用政策而來。為了鼓勵農地能夠繼續做農業使用
,保障台灣的糧食供給,在農發條例中,特別以免稅作為誘因。
農發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移轉農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需同時符合「作農業
使用」及「移轉與自然人」。後來房地合一稅開徵,同樣延續免所得稅的優惠。
如果阿國的農地是賣給自然人,那麼一切如他所認知的。賣給建商,結果就跟他所想的不
一樣。
短期內以三倍價格移轉 還以為大賺
3月以500萬元買進,5月以1,500萬元賣出,時隔兩個月,價錢是三倍。北區國稅局一開始
懷疑1,500萬元的真實性,「會不會是幫人家墊高成本?」
官員說,阿國賣建商農地已完成實價登錄,「我們查了,實價登錄是1,500萬元。」阿國
收到的價金也是1,500萬元。阿國拿出的買賣合約書也登載成交價1,500萬元,也登載簽約
時收到的第一期多少錢,後續價金怎麼給付。
當算完賦稅之後,國稅局官員指出,計入稅負成本,建商出價也不算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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