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iduc (小火柴)
看板tax
標題[新聞] 小確幸!基本生活費增至19.6萬不課稅 5月
時間Fri Mar 31 21:49:11 2023
小確幸!基本生活費增至19.6萬不課稅 5月報稅適用
2023-03-31 18:32 經濟日報/ 記者 葉卉軒/台北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n7xmM2
財政部今(31)日表示,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台幣19.6萬元,民眾
於今年5月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記者蘇健忠/攝影
財政部今(31)日表示,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台幣19.6萬元,民眾
於今年5月申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說明,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
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納稅者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
所需之費用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
其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包含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
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即基本生活費差額),得
自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不予課稅。
財政部舉例說明,甲君家庭成員共五人,除甲君及其配偶外,尚扶養二名分別就讀大學及
高中之子女,及符合適用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資格的父親(未滿70歲),111年度綜合所得
稅結算申報採標準扣除額,甲君申報戶基本生活費總額為98萬元(19.6萬元x5人),超過
其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85.3萬元〔全戶免稅額46萬元(9.2萬
元x5人)+標準扣除額24.8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
萬元〕,是以,甲君申報戶有基本生活費差額12.7萬元(98萬元~85.3萬元)得自綜合所
得總額中減除。
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5月可多加使用手機或電腦辦理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網路申報系統將自動計算每一申報戶之基本生活費差額,並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07057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239.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680270554.A.0AE.html
1F:→ ryoko: 特別扣除額幾乎等於被消失了~ 04/02 00:26
2F:推 chillybreeze: 特別扣除額快沒用了 04/28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