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rage2000 (超級帥的啦!!)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離職回售公司限制型股票 價差損可節稅嗎?
時間Tue Feb 28 16:36:02 2023
※ 引述《lolitass (嘿)》之銘言:
: 前一份工作是在未上市公司,當年配股時是視為分紅,所以有被課所得稅。
: 離職時,因股票要強制售回給公司,且價格要打折,現在淨值約52元,但回售用34元計。
: 其實這邊有兩個問題:
: (1) 今年度我會因為出售股票,要交證券交易稅嗎?
無論是否上市,只要有簽證發行股票移轉都要繳證交稅
: (2) 我實際上只有得到65%的分紅 但當年課稅是100%計算,這部分的稅有可能退嗎?
當然不行,你當初領股票時以當時價格計算的是你的薪資收入,要報綜所稅
之後無論什麼原因移轉,領股票時薪資所得已實現了,跟後面證券交易性質也不同
移轉價差屬於證券交易所得/損失,如有所得不課稅,有證券交易損失當然也不能扣抵
如果要用離職時所生的額外損失,去凹你的薪資所得應該調整減少...
我只能說真想硬起來走司法途徑救濟,對抗雇主比對抗國稅局容易多多了
: 或是我可以向哪個單位詢問呢?
: 有點冷門的問題,還請各位前輩不吝賜教,謝謝
你的問題根本不在稅法
而是公司與你的勞動契約限制離職股票賣回、和必須折價賣回的條款是否有效
離職時股票以市價賣回在實務判決是有機會無效,看個案契約內容是否顯失公平
如果還是折價賣回... 條款無效的機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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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rage2000 (220.136.12.230 臺灣), 02/28/2023 16: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