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nchang (leonchang)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四年前保管父親財產
時間Fri Aug 26 13:20: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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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因母親中風 她委託我保管450萬 有舅舅為見證人
有立保管的字據 和親手簽名帳號支出明細
聽說法律上是主張母親贈與我 但我們並未繳納贈與稅已經四年
現贈與人(我母親)往生 我想請問是否會被課贈與稅
我目前打算把這筆錢分給我的手足(避開繼父 繼父同意拿走其他財產 而不追究這份“贈與“)
請問是否需主動申報贈與 以免罰鍰 如果罰款是罰款多少
若被罰款 是否要請律師打官司 主張這是保管 而非贈與?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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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aiduc: 有一點我無法確定的是原po母親委託原po保管450萬元 這筆錢 08/26 14:47
2F:→ haiduc: 還是屬於原po母親的還是算贈與給原po 那我就分兩個方向來 08/26 14:48
3F:→ haiduc: 講 如果還是屬於母親的 母親往生後這筆錢就是繳遺產稅 08/26 14:49
4F:→ haiduc: 如果這筆錢算是贈與給原po的 有個法條有相關規定:父或母 08/26 14:51
5F:→ haiduc: 在過世前兩年內贈與給子女的財產 要繳贈與稅 但是過世前 08/26 14:52
6F:→ haiduc: 超過兩年贈與給子女的財產 就是繳遺產稅 所以這筆錢我從 08/26 14:52
7F:→ haiduc: 兩個方向來看 都是屬於繳遺產稅 至於原po如果惦記著這筆 08/26 14:53
8F:→ haiduc: 錢屬於贈與給原po 只是稅務機關沒有查到 所以沒有要原po 08/26 14:54
9F:→ haiduc: 繳贈與稅 原po可以主動詢問稅務機關把這筆錢報上去 稅務 08/26 14:54
10F:→ haiduc: 機關對於未發現的案件 納稅人卻主動申報 稅務機關可能會 08/26 14:55
11F:→ haiduc: 對納稅人比較寬容 08/26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