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rossholo (^^)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房地合一稅、購物成本
時間Sun Aug 22 07:48:53 2021
想請教各位達人,老家有一塊空地
10年前蓋起來,當時家母要求公平
房子的名字就是我跟我弟一人一半
可是從建築師規劃,到房屋蓋好期間
所有費用都是我出的,連貸款都是我在付
所有匯款給廠商錢都是從我的帳戶匯出
,房子蓋好申請權狀時已經被稅務局
要求補繳契稅,認定我弟所持有的一半
是我贈與給他的,因為我弟沒出到一毛錢
沒過多久我弟表明說他不要這房子要還
我,因為錢都是我出的,所以他所擁有的
一半產權用贈與的方式還給我,現在的問
題是過了6年多如果要賣房,購屋成本是
以當初匯給建商的金額來做計算,我弟還
我的那一半會怎麼做計算?所有蓋房子的
錢都是從我的銀行帳戶匯給建商,國稅局
會接受嗎?請各位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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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omap41017: 直接去國稅局問啊,怕什麼 08/22 14:42
2F:→ aguey: 購物成本頂多只有1/2,另1/2要用回贈後的價值認定…… 08/22 15:39
3F:推 ting701: 你的案子不適用房地合一,售屋所得的話用多問問代書 會 09/17 08:03
4F:→ ting701: 計師,不要只問國稅局 09/17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