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wwwo (你們還不睡覺)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跟弟弟交換撫養父母,帶入列舉扣除最方便
時間Sun Jun 13 22:29:53 2021
之前都由我撫養媽媽,弟弟扶養爸爸,二邊都會分別自動帶入,
但去年爸爸有一筆不小的醫藥費,因我所得稅率較高,故想互換
跟弟弟、父母皆不同住(不同縣市),疫情之下也不方便回家插卡,
只能請父母去國稅局申請查詢碼嗎?(父母年事已高其實不太想讓他們奔波)
還是乾脆先用最原始一筆筆key資料,之後再寄回收據證明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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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aokao85: 把「受扶養人的醫療收據」全部加總,先申報總額,再郵 06/14 07:51
2F:→ kaokao85: 寄掛號「全部的醫療收據」我自己習慣會按就醫日期次序 06/14 07:51
3F:→ kaokao85: 編號。 06/14 07:51
4F:推 oopp1999: 父母不健保卡如果註冊過。去超商機台就能調查詢碼 06/14 14:03
6F:推 tgbtgbtgbt: 手機收簡訊點網址就可以代了 06/14 18:38
7F:→ tgbtgbtgbt: 還是qr code 有點忘了 06/14 18:41
8F:→ tgbtgbtgbt: 家人本人月租型門號 加上健保卡號 然後時間內把qr cod 06/14 18:46
9F:→ tgbtgbtgbt: e傳給家人登入驗證就可以帶入啦 06/14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