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minaru (老胖子)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房屋稅金 收到稅單有疑惑
時間Wed May 5 22:55:49 2021
目前有三間房子
透天 自住 已購買多年
大樓 出租(有辦公證) 去年七月購買
套房 出租(有辦公證) 今年一月購買
我出租的房子都有辦理公證 , 當初也沒有特別申請自用(單身一人)
不會排斥繳交稅金 或讓房客申請補助
結果我這個月收到房屋稅金的稅單
他三間都是用1.2%的稅率去做計算 而不是非自用的1.5%稅率計算
請問出租的這兩間房子稅單
我需要去國稅局自己訂正為1.5%非自用 然後繳費嗎?
還是照著國稅局的稅單繳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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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82.18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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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iohack: 你沒跟國稅局報租金收入吧? 05/05 23:33
我這兩間房子 都是今年一月 / 二月才開始出租的 ,
去年7月買 一直整修到今年一月才開始出租 ,
目前五月份在報去年的綜合˙所得 ,
但因為去年還沒出租 所以還沒有所得可以報
請問是否明年五月才通報今年的房租
※ 編輯: beminaru (61.227.182.188 臺灣), 05/05/2021 23:51:27
2F:推 guojj: 高雄市的房子嗎? 05/05 23:50
對 高雄的房屋
※ 編輯: beminaru (61.227.182.188 臺灣), 05/06/2021 00:13:38
3F:推 guojj: 高雄市的房子夫妻合併可以3間1.2,不管有沒有出租 05/06 14:41
4F:→ guojj: 不管有沒有辦自用住宅 05/06 14:42
5F:推 tamacugi: 要自己訂正,或是國稅局日後追稅再補稅都可以,國稅局 05/06 17:28
6F:→ tamacugi: 不會罰只會要你補稅,自住或"公益出租"才有1.2% 05/06 17:29
謝謝解釋 感恩
※ 編輯: beminaru (61.227.182.188 臺灣), 05/06/2021 19:53:18
7F:推 sa3sa: 房屋稅是地方稅,屬於稅務局的業務,不是國稅局。 05/06 20:35
了解 所以我要去高雄市稅務局查詢嗎?
※ 編輯: beminaru (61.227.182.188 臺灣), 05/06/2021 23:43:33
8F:推 guojj: 可以去税捐問,我之前去問,税捐說高雄市可以3間1.2,我有4 05/07 16:54
9F:→ guojj: 間,叫我自己選一間1.5,跟有沒有辦自用住宅無關 05/07 16:54
10F:推 IART: 住宅區通常先用1.2扣稅 05/09 08:21
11F:→ Antihsieh: 好房東~推 05/09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