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vrilfans (Avril)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贈與稅 相關問題
時間Tue May 26 00:51:58 2020
各位前輩好,小弟有一個贈與稅問題想請教。
阿公名下一塊農地,目前因為重劃中,土地無法過戶,但是有建商想要買地。
目前談到的是先簽約,付總成交價格的三成訂金給阿公,尾款於幾年後土地可進行過戶再付清。
假設總成交價為6000萬,今年拿到三成訂金為1800萬,5年後拿到尾款4200萬。
問題是:
今年拿到1800萬,分給子女,如報贈與稅是會用1800萬計算,還是用總成交價6000萬計
算?
1. 如用1800萬計,10% 贈與稅額約158萬
2. 如用6000萬計,10、15、20%贈與稅額約800多萬
兩者差很多,所以想詢問有經驗的各位。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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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taoist9999: 贈與年度是採曆年制,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來算一 05/26 10:20
3F:→ taoist9999: 個贈與年度。 05/26 10:20
4F:→ taoist9999: 民國110年1月1日以後的贈與,就跟今年贈與總額無關了 05/2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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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taoist9999: 為是不要式不要物契約,這一點要注意。 05/2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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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taoist9999: 約是不要式不要物契約,這一點要注意。(更正) 05/26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