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kan (Peter)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列舉扣除額問題
時間Wed May 20 13:58:57 2020
列舉報稅多年,一直有個疑問:
如果掛號郵寄的收據國稅局沒收到,國稅局會怎麼處理?
我是會把收據拍照存檔,但國稅局承認非正本嗎?
※ 引述《episold (episold)》之銘言:
: 網路申報,使用列舉扣除
: 由我薪資分開計算,跟配偶合併申報
: 撫養五歲以下小孩x2,父母70歲以上x1,70歲以下x1
: 1. 系統自動帶入的部分還要交收據嗎?
: 2. 系統沒有自動帶入的部分,自己填入+交收據對嗎?
: 3. 健保(無上限) 跟 一般保險(一人兩萬四) 是分開計算的,對嗎?
: 4. 系統自動帶入的保險扣除額,如果超過上述的一人兩萬四,要自己修正?
: 5. 捐款給學校,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的20%對嗎?
: 6. 以上收據都交正本?
: 第一次用列舉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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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dfreen: 你最好保留掛號收據,寄丟了至少還可以查詢信件 05/21 23:20
2F:→ cdfreen: 非正本應該是不會認的 05/21 23:21
3F:→ peterkan: 收據都有留著。我看郵局處理報稅的郵件似乎有特別處理。 05/22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