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oy612120 (只是純疑問討論而已)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小規模營業人超過上限
時間Sat Mar 7 14:24:59 2020
請問版友
如果已登記小規模營業人
營業額達20萬以上大約1年
想要轉型開發票要如何操作
需要重新設立公司嗎?
還是原公司可以直接變更?
如果在尚未變更之前
被國稅局先查到已超過額度,罰則是多少?
因為只有查詢到
1.完全沒登記是補稅+0.5倍
2.經營(業外項目)是補5%再加罰3萬左右
Q:沒有查到單純的本業超過且未轉型的罰則比率
也有聽到有些開業老闆說直接廢掉,重開ㄧ間比較好
搞不好超過的ㄧ年,稅務員不會查,會直接重新開始
以新公司為主。
自己主動申報舊公司超過額度,有可能會被往前追朔,補稅是小事,但自己申報還被「加罰
」就得不償失。
請問真實情況是如何,有人遇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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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dey40: 沒看人家罰過的...你自願轉開發票,國稅局會很開心,他們03/07 15:19
2F:→ adey40: 很缺這種業績03/07 15:19
說的也是
3F:→ aguey: 寫申請統一發票同意書03/07 15:46
4F:推 huan0416: 國稅局不會沒事去查你之前是不是超過20萬來補稅裁罰,針03/07 21:47
5F:→ huan0416: 對超過20萬部分經查獲屬本業部分只會補稅1%;要用商號開03/07 21:47
所以如果被檢舉,當月實際營業額是50萬,也是補差額的30萬1%嗎?
6F:→ huan0416: 發票或新設公司請想好自身所得財務規劃,營業稅是無差別03/07 21:47
7F:→ huan0416: 的03/07 21:47
※ 編輯: bboy612120 (1.34.244.159 臺灣), 03/07/2020 22:35:32
8F:推 basebo11: 寫使用發票申請書就可,既然銷售額不錯了,改用發票的 03/15 15:02
9F:→ basebo11: 成本也要計算一下,之後銷售金額要考量考量 03/15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