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athsin (meat)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重複申報問題
時間Tue Feb 4 21:20:46 2020
大家好,
因近期收到國稅局補稅單,所以想詢問重複申報問題:
假設我在去年報稅時,
我先申報扶養父親,
後來母親跟父親夫妻合併申報,
結果國稅局認為父親是重複申報(即不能算扶養),
故國稅局要我補稅,
因此想詢問這樣的情況能請國稅局更正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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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ong7: 父親如果已滿60歲(47年次以前)...可以先請母親寫說明書剔 02/04 22:09
2F:→ jong7: 除父親部份(即自行申報)...然後你再去申請更正扶養父親吧! 02/04 22:09
3F:推 cka: 他自己的部分應該不用更正 本來就有撫養了 02/04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