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fficeGL (妤欣)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營業稅營所稅跟直轄市統籌分配
時間Sat Dec 14 08:22:19 2019
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公式
好像是寫說營業事業稅50%
這到底是營業稅還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呢?
像是如果總公司在台北的餐廳、百貨
如果在高雄有分店,我到高雄消費
開發票應該是營業稅,賺錢是營所稅
這到底算在高雄還是台北?
對台北高雄的統籌分配稅款如何影響
還有最近出來的共享機車
如果總部在桃園,我在台北騎車
會有發票所以也有營業稅跟營所稅
到底算在台北還桃園?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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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pirit119: 最近也在想這個問題,同問12/14 23:21
2F:推 radishare: 第3條稅源不是就寫了嗎12/16 11:35
3F:→ amengcc: 除非他是開台北分公司 不然都算桃園的.12/16 15:49
4F:→ amengcc: 營所稅屬所得稅10% 營業稅扣除後40% 貨物稅10%12/16 15:52
謝謝你解說~ 所以台北有分公司才會把營業稅跟營所稅都算到台北嗎?
如果只是加盟分店的話就還是都算在總公司登記的縣市嗎~
A縣市總公司,B縣市分公司,則在B縣市分店消費
營所稅跟營業稅的部分都算在B這樣嗎~
謝謝你
※ 編輯: OfficeGL (42.73.250.21 臺灣), 12/16/2019 21: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