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bcs (小渺)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房屋出售稅務問題
時間Thu Sep 19 14:44:39 2019
104年10月購屋---108年要出售
帳面上賺100萬左右
請問這樣需付甚麼個人所得稅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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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utcher: 舊制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 09/19 14:51
2F:→ taoist9999: 適用舊制房屋財產交易所得,109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 09/19 18:45
3F:→ taoist9999: 稅。 09/19 18:45
4F:→ taoist9999: 土地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免納所得稅。 09/19 18:47
5F:→ taoist9999: 僅房屋要課徵所得稅。 09/19 18:47
6F:推 saur176: 你要確定移轉登記日是否在104.12.31前(舊制),要是105.1. 09/19 20:28
7F:→ saur176: 1後就是新制,10月簽約拖到跨年也蠻常見的。 09/19 20:28
8F:推 taoist9999: 依《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四點意旨: 09/20 14:36
9F:→ taoist9999: 基本原則:購買房屋、土地取得日之認定,以所取得之 09/20 14:36
10F:→ taoist9999: 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 09/20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