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21120 (不是Pig)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所得稅更正相關問題
時間Mon May 20 16:21:19 2019
目前想增列106年扶養父母及胞妹
問題1. 申請書上我要自己勾選應退稅款並寫上金額嗎?
如果不知應退多少,可否不寫金額?
問題2. 扶養胞妹可否提供學生證及去年度扶養其他親屬切結書當作證明?
問題3. 今年108年初已經變更戶籍,想請問填完所得稅更正申請書後,
申請書是寄到當初戶籍處的國稅局嗎?
感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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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2.169.162.1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558340481.A.67A.html
1F:推 budda: 在五月申報期間內,可以重複更正上傳申報,會覆蓋舊資料, 05/20 18:11
2F:→ budda: 這是最快的。 05/20 18:11
問題打錯了,是增列106年的扶養,請問這樣要如何解決上面的問題呢?
※ 編輯: pig21120 (111.251.58.162), 05/20/2019 20:57:43
3F:推 budda: 1:可以,2:需要,3:更正申請書要寄回原106年所屬國稅局,因 05/20 21:34
4F:→ budda: 為案件管轄權不變。 05/20 21:34
感謝! 最後一個問題 申請書上的戶籍地也是寫106年的嗎?
※ 編輯: pig21120 (111.251.58.162), 05/20/2019 21:45:23
5F:推 budda: 更正書的戶籍地請填目前資料,以利後續核通寄發。 05/20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