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lin (愛你唷!)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隔代扶養
時間Thu May 9 23:50:43 2019
目前已婚,和老公、小孩一起住在娘家
娘家媽媽因為高所得,
希望我的小孩可以給她報扶養
我有正常工作,年所得約48萬
娘家媽媽有在我的名下投資股票
故還會有些股利收入掛在我的名下
老公去年離職在家帶小孩
以上是目前現況
之前爬文章查隔代扶養是說父母因故無法扶養可由祖父母申報扶養
而今我們現在這樣的狀況
如果把小孩讓給娘家媽媽報扶養是報得過的嗎?
還是只要有同居事實就可以?
再請先賢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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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dfreen: 父母有扶養小孩的義務,國稅局看的是為什麼你不可以扶養 05/09 23:52
2F:→ cdfreen: 要讓給祖父母扶養 05/09 23:53
3F:→ cdfreen: 當然你也可以硬闖看看會不會過關,沒過頂多是補稅 05/09 23:55
4F:→ cdfreen: 不要漏太多就不會罰到錢 05/09 23:56
5F:推 petitebabe: 我老公三年前沒收入 我有收入時 我的小孩也給公婆扶養 05/10 14:01
6F:→ petitebabe: 我的收入跟你差不多 小孩跟公婆同戶籍 目前沒被追稅 05/10 14:02
7F:→ petitebabe: 給你參考 05/10 14:02
8F:→ ielin: 感謝大家的回覆 05/10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