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x (Geox)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人 證明文件相關問題
時間Tue May 7 20:05:33 2019
請教一下各位
今年我爸爸已經報稅完畢
他的試算通知書內有包含我媽媽的年收入(60歲以下、8萬8以下,均為儲蓄利息)
這樣我現在還能將媽媽列為扶養人嗎?
如果可以的話
是否只要在網路申報中將我媽媽的年收入併入我的所得
並且新增扶養人就好
還需要檢附任何證明文件至國稅局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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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dfreen: 不用附,但爸爸不能用試算表回覆,要另外申報 05/07 20:12
2F:→ Geox: 請問c大 所以我爸要重新申報嗎? 05/07 20:16
3F:→ cdfreen: 一定要重報,不然核定時你會被剔除扶養 05/07 20:25
4F:→ cdfreen: 但不確定要不要填更正申報書取消你爸爸那份試算表 05/07 20:25
5F:→ cdfreen: 應該要再更正申報書,因為稅務試算上也有編號 05/07 20:26
6F:→ cdfreen: 如果已經繳稅,那就更棘手了 Orz 05/07 20:30
7F:→ Geox: C大謝謝,會再問問國稅局 05/07 20:33
8F:推 chelab: 照樣申報, 被剔除扶養的補稅單寄到時, 找爸爸一起去更正 05/07 21:21
9F:→ cdfreen: 推樓上 :) 05/07 23:18
10F:推 waiting1102: 父親單獨再申報一次,您和母親一起申報 05/08 18:20
11F:→ waiting1102: 5月底前,會採用最後申報結果 05/08 18:21
12F:→ Geox: 謝謝以上各位:) 05/08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