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perky (波奇小跟班)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前公司太晚申報所得
時間Sun May 13 23:26:25 2018
想請問,
今年(106年)收到前公司105年5月到10月的扣繳憑單,
前公司將它申報在106年度的薪資
為何我會今年才發現105年時沒發現有少呢?!
因為通常都是家人幫忙報稅,
認為資料不會錯,
所以家人報完也沒有多問什麼。
直到今年報稅,
有這張扣繳憑單,
才問我怎麼會有105年的。
因為我106年已在別的公司上班,
這樣等於我106年的收入是兩份薪水,
稅變很多!!!!
請問前公司將105年的錢(case制,領現金)申報在106年度是可以的嗎?!
我有問過前公司怎麼這樣報?!
但因為已不在那上班,
公司的人說會幫忙問就敷衍過去沒下文了,
我該怎麼辦?!
就讓去年收入變多多繳稅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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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ing701: 手上有證據是105所得嗎?前公司再不處理有就去檢舉,不 05/14 22:40
2F:→ ting701: 過小心人身安全就是 05/14 22:40
3F:推 jwniff: 打電話問報稅所在地國稅局問看看吧 領現金沒有證據證明哪 05/16 15:13
4F:→ jwniff: 天領的,比較麻煩一點! 05/16 15:14
5F:→ basebo11: 所得稅是以收付實現致 你105所得 106收現 還是106所得 05/16 22:56
6F:→ basebo11: 你確認一下 有錯找公司更正扣憑 05/16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