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wsxza (vicky)
看板tax
標題扶養阿嬤
時間Sat May 5 01:38:01 2018
前年底結婚,因此去年報稅時是用我的名字跟先生合併申報,有申報我的阿嬤。
今年的試算表也是延續去年的資料有申報阿嬤
我的疑問是1.去年已經不在同戶籍,還是可以扶養阿嬤嗎? 2.可以改成以先生為申報人
合併申報並扶養我的阿嬤嗎?3.題外問一下 生產費用若已請領過保險,還可以用列舉的
抵扣嗎?附上的收據需要正本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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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hsshh: 1.可2.可(剛好自己都是此狀況 05/05 02:27
2F:→ cdfreen: 要扣除保險已領過的部分,收據要正本 05/05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