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ahana967 (碰魚)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在台無分公司外商聘僱扣稅問題
時間Thu Apr 26 06:46:27 2018
大家好,有/過關鍵字了,可是還是找不太到.. 再麻煩各位前輩指導一下了。
若是獲在台無分公司的外商聘僱,由於在台也無分公司,因此平常就是在家,主要負責區
域為亞洲區,包含了新加坡韓國東南亞及台灣,常需要出差往來上述國家。請問如此的聘
僱關係在扣稅時需如何處理呢?
適用所得稅法第25條,以營業收入的15%為所得,等於85%為成本費用,適用扣繳率20%,
租稅負擔為3%(15휲0%)嗎?
目前資訊大概是這樣,若有不足的地方還麻煩提點一下,我再補上。先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94.8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524696390.A.F2B.html
1F:→ alphamac: 你不報政府也不知道吧 你的新水公司又沒上報 04/27 14:14
2F:推 memerizeme: 你的工作性質是什麼? 業務? 04/29 22:09
3F:→ hanahana967: 您好 算是業務開發兼技術服務 05/01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