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LTS (アテーナー)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連鎖飲料店電子發票問題
時間Sun Mar 11 09:08:52 2018
小弟我的城市某連鎖飲料店有三家分店
第一家發票是開傳統發票故不考慮
第二家是電子發票
可用悠遊卡消費 也可以不列印
第三家就奇了 雖然是開電子發票
也可以用悠遊卡消費 但是發票一定要印出來
但是如果用手機條碼當載具就可不用印
實在不曉得其中到底有什麼關竅
想請問有大大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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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aoer: 發票有開就合法,導入的時間點不一樣,買的設備不一樣 03/11 18:47
2F:→ Haoer: 你是老闆,你會想不開多花錢去買新的設備? 03/11 18:47
3F:→ ilovedayuan: 法規最低標準就是電子發票能存共通載具 03/11 21:48
4F:→ wsyfish: 簡單來說,悠遊卡不是「共通性」載具,要看系統有無支援 03/11 23:51
5F:→ PttAmy: 請問樓樓上i大,那開電子發票的店家一定要能存共通載具嗎? 03/12 14:05
6F:→ PttAmy: 因為有的店家(很少),我拿手機條碼給他說存在載具,他說他們 03/12 14:06
7F:→ PttAmy: 一定要印出來,是設備的限制,還是他們求方便? 03/12 14:06
8F:推 a1999: 開立電子發票必須要能存共通性載具,不然是可以檢舉的喔! 03/17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