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JJ (微笑炸裂)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過世當年的所得需補繳所得稅??
時間Wed Aug 30 20:42:25 2017
今天收到家人的一張補稅通知單,逝者於104年底過世,當初辦繼承亦有申請完
稅證明,也都處理完妥,但今天收到的是要繳稅義務人補繳逝者104年的所得稅,這....
是有什麼烏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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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hungjan: 完稅證明應該是遺產稅完稅,不是萬萬稅完稅! 08/30 21:55
2F:推 ciza: 沒去世前,按比例設算所得稅。遺產稅跟所得稅是不一樣的稅 08/30 22:43
3F:→ Haoer: 有配偶,由配偶合併申報,沒有,由繼承人三個月內申報 09/01 03:04
4F:→ Haoer: 你105 5月沒申報,106年查到,很合理正常,遺產稅和所得稅 09/01 03:05
5F:→ Haoer: 是兩件事,死亡是戶政管,國稅局只管錢~~ 09/01 03:06
6F:→ Haoer: 繼承人是跑不掉的~~ 09/01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