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tammy (山羊爺爺的樂樂)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夫妻申報 以及扶養問題
時間Fri May 12 00:34:56 2017
想要請問一下
我們夫妻都是受薪階級,都是12%的稅率
目前可以扶養的人為 6人:
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女兒/兒子
試算的結果是以丈夫為主撫養六人(5%)
我自己薪資(12%)
請問可以改成丈夫扶養五人,然後我扶養1人嗎?
不太知道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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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iza: 扶養跟誰都沒差,都算在一起 05/12 03:57
2F:推 wasi: 這是合併申報,薪資所得分離計稅的結果,取最有利方式了 05/12 11:06
3F:推 AFP: 合併申報不能這樣做,一定是全給分開計稅者的他方扶養 05/13 10:47
4F:→ AFP: 所以合併申報第4、5式,跟夫妻單獨申報還是不一樣的制度 05/13 10:49
5F:推 got: 這樣算是逞罰有結婚的? 05/13 11:08
6F:推 yungfup6: 不行喔!離婚分開報才可以。但妳可以做申報人算看看, 05/18 14:38
7F:→ yungfup6: 有時申報人不同會差一兩千。建議算一下。 05/18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