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ugtrial ( 生 活)
看板tax
標題[問題] 為何家庭主婦不能報薪資特別扣除額?
時間Sat May 6 17:47:28 2017
想討論
有些婦女因為種種原因選擇當家庭主婦
如保母費用、想親自教養...等
卻不能報薪資特別扣除額,
私以為不合理! 處罰家庭主婦!
我可以主張我每月給太太薪水嗎(保母、清潔、家管)?
然後申報時 報薪資特別扣除額
然後國稅局會找我喝咖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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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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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pm: 不會,只會發個文要您補稅,不交也是行政執行處的人直接扣您金 05/06 17:54
2F:→ opm: 融帳戶裡的錢還是其他可扣押財產,小民要等請喝咖啡有點難 05/06 17:55
3F:推 ciza: 所得稅法第十條有定義薪資 05/06 18:31
4F:推 blackyw: 你去成立營利事業再說 05/06 19:05
5F:→ opm: 成立營利事業直接發薪水給老婆,不是沒有這可能性,營業內容? 05/06 21:32
感謝大家回答我異想天開的問題,只是覺得家庭主婦的貢獻被忽視,有感而發
6F:→ conk: 仲介台傭....XDDD 05/06 22:06
XDDD 但我真心覺得她選擇家庭主婦,我除了家用外,給她可以自由運用的零用錢
是應該的
7F:推 mirage2000: 接著要幫老婆勞健保勞退跟扣繳 你結婚是徵能幹的女僕? 05/06 22:13
@o@ 哇塞... 令我想到:心中有佛,就看到佛的故事... U win...
8F:→ abyssa1: 那你發給他的薪水也要報稅 肯定繳更多稅啊 05/06 23:05
9F:→ abyssa1: 薪資扣除額最多只能把薪資所得扣到0 怎麼算都不可能省 05/06 23:07
如果能報 XD 再來的問題就是是否一定要報 最低薪22k?乘12
還是可以用工讀名義報給薪約等於薪資扣除額? orz
沒想到那麼深
10F:→ drugtrial: XD 好吧,我只是唉一下 難道大家不認為該扣嗎? orz 05/07 01:08
11F:推 ciza: 不認為阿,稅法已經有定義薪資所得,除非期待未來修法 05/07 09:54
12F:→ ciza: 可以列舉家庭費用支出 05/07 09:54
感謝 ciza 期待將來 XD
※ 編輯: drugtrial (1.164.25.244), 05/07/2017 21:19:53
13F:推 emma5158: 理論上若可以的話,要先將你付給太太的薪資先納入所得, 05/08 00:45
14F:→ emma5158: 然後再享用薪資扣除額扣達,收入如果超過扣除額就要課 05/08 00:45
15F:→ emma5158: 税,抹和,脫褲子放屁 05/08 00:45
16F:→ simata: 不合理...政府還要幫你養老婆? 05/08 11:03
17F:推 emily20: 你可以陳情給立委,要求他修法,等需要連署時,一定很多 05/09 19:21
18F:→ emily20: 人去簽名。公務人員只能依現行法規辦事,合不合理?他們 05/09 19:21
19F:→ emily20: 也無能為力。 05/09 19:21
20F:推 newest: 連署修法吧 不然都給大戶逃稅 小戶在那邊繳辛酸的 05/16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