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看板tax
標題[問題] 被103離職的公司多報105整年的所得
時間Mon May 1 15:02:05 2017
如題
我一年換一間公司
103年在A公司
104前半年在A後半在B公司
105在B公司11個月+C公司1個月
然後收到稅單試算
薪資
A公司 XX萬<<相當於一年所得 [注意!!我105整年未曾在A公司工作]
B公司 XX+2萬 <<這筆沒問題
先詢問A公司人事 ,其表示沒有申報此筆, 請我向國稅局確認
但是今日去國稅局(北門捷運那裡) ,表示無法直接刪除,請A公司發函向國稅局取消才行<<<
請問這樣的流程正確嗎?
感覺有點互推 , 請稅務大師解惑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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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手打簽名檔 如果用設定的 不就是印章檔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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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10.3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493622128.A.016.html
※ 編輯: tamama000 (1.164.210.30), 05/01/2017 15:02:51
1F:推 occoppocc: 國稅局有虛報薪資檢舉書可以下載填寫送件 05/01 16:45
2F:→ occoppocc: 但是我不會縮網址XDD 私信給你 05/01 16:45
3F:→ tamama000: 感謝 樓上 但是我的公司不會這樣做就是了… 05/01 17:54
4F:推 threeyu: 更正申請書應該就可以了 我猜是舊公司用舊資料報扣繳 所 05/01 19:55
5F:→ threeyu: 以報錯了 05/01 19:55
6F:→ threeyu: 請舊公司去辦扣繳更正 公司不理你就只好填更正申請書 05/01 19:56
7F:→ tamama000: 謝謝三大 05/01 20:10
8F:→ tamama000: 舊公司處理中 05/02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