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woodbear (KU)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投資型保單配息需要申報海外所得嗎?
時間Tue Apr 25 08:20:48 2017
家裡的長輩,最近收到投資型保單寄來一份去年領息的資料,領息累積合計大約136萬,
投資標的是安聯收益成長基金(查詢過該基金註冊地在盧森堡,投資區域是美國)
(1)五月份申報所得稅時,這個部分是不是算在海外所得中?
(2)是不是要申報但因為總所得未超過670萬所以不會課到稅金?
(3)申報以後會不會以後被國稅局盯上?(因為長輩覺得報出去以後可能會有麻煩,但
我個人覺得是合法的範圍,不太確定...)
(4)投資型保單上,因為匯率、淨值導致本金虧損,報稅時也可以認列財產損失嗎?
煩請板上高手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99.25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x/M.1493079650.A.C73.html
1F:推 zero90179: 1.投資區域為美國,孳息屬美國來源所得,是海外所得。 04/27 01:26
2F:→ zero90179: 2.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超過100萬元即須計入最低稅負申報 04/27 01:28
3F:→ zero90179: ,但不一定要繳稅。 04/27 01:28
4F:→ zero90179: 4.若僅為帳面上虧損,尚未實現不得認損失。 04/27 01:29